嘉義開放特色民宿 邀遊客體驗文化、生態、田園之美

▲(圖/替代示意照/(圖/翻攝自賴坤陽的家木屋民宿粉絲專頁

旅遊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政府日前頒佈「嘉義縣特色民宿審查作業要點」,只要經審查通過,即可以客房數15間以下規模經營合法特色民宿。

嘉義縣政府表示,新辦法主要鼓勵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合法民宿及新設立民宿。特色民宿應具有下列二種以上之特色:(一)建築特色:具有傳統性、代表性意義性之獨特建築物室內裝潢陳設住宿設施。(二)風味美食特色:具有地方、傳統特色美食自創特色美食小吃。(三)產業文化特色:具當地產業、傳統文化、習俗之特色,能提供旅客觀賞、知性之旅及學術研究。(四)生態景觀特色:具有自然生態景觀、鄉村田園或結合周遭環境資源,能協助旅客在當地進行生態旅遊及學術研究。(五)經營管理特色:具備特殊經營風味、藝術風格創作特質,提供旅客周邊旅遊景點諮詢教育服務或具有相關訓練研習認證。(六)其他。此外,因應故宮南院於今(104)年底開館,文化觀光局特別到太保市及朴子辦理民宿設立登記說明會,鼓勵民衆以自用住宅多餘空間申請設立民宿提供旅客住宿,期望未來山、海、平原能有更多的夥伴加入民宿經營行列,共同來推廣民宿微型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