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新冠病毒檢試劑開賣!便利商店可販售 陽性須再PCR確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家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Q&A。(圖/臺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王兆麟/臺東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開放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供民衆自行購買,現階段已有4款專案覈准進口及1款專案覈准製造的快篩試劑可供選購。臺東縣衛生局呼籲民衆可自行至藥局合法商家購買,並提醒,若居家快篩呈陽性,務必要到社區採檢站或醫療院所再做PCR檢測確認。衛生局表示,食藥署覈准的居家快篩有四款專案進口,產品名稱分別爲「盧西拉家用確可易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萊析樂家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組」、「羅氏家用新冠病毒抗原自我檢測套組鼻腔)」、「英斯特家用新冠抗原快篩試劑」;一款專案製造快篩試劑,產品名稱爲「福爾威創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驗套組」。目前藥局、取得販賣業醫療器材許可執照之地點,如藥粧店、醫療器材行便利商店等皆可合法販售此類試劑,民衆在選購居家快篩試劑時,須請先確認產品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且外包裝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是否有刊載「防疫專案覈准製造第000000000號」或「防疫專案覈准輸入第000000000號」,並依使用說明書進行採檢及操作。

衛生局指出,民衆若已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不宜使用家用快篩試劑自行在家快篩,應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且前往就醫時勿搭乘大衆運輸工具。於家中自行檢驗結果爲陽性,若爲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請立即與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依指示方式處理;若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請戴好口罩並儘速至鄰近的社區採檢院所進一步採檢,移動時請勿搭乘大衆運輸工具,使用過之檢驗器材,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並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檢驗結果爲陰性,受限於產品性能,不排除僞陰性之可能,請持續自我健康管理,並遵循疾病管制署防疫規範做好個人防護,使用過之檢驗器材,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

民衆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如有疑問可洽詢原購買地點或試劑廠商,亦可詢問提供家用快篩試劑使用諮詢服務之藥局,或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查詢家用快篩試劑產品覈准名單、可提供諮詢之藥局清單、「民衆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衛生局補充說明,現階段仍維持第三級疫情警戒,防疫期間仍需維持個人防疫措施:勤用肥皂洗手、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社交聚會,並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需保持室內1.5公尺、戶外1公尺之社交距離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及搭乘大衆運輸時需佩戴口罩並請留意自身及親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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