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庫退出權 明年試辦

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與臺灣生物產業發展協會28日合辦「衛生福利資料保管保護與應用論壇」,出席的臺灣醫藥品法規學會理事長康照洲(右四)、衛生福利部次長周志浩(左四)、健保署署長石崇良(左三)及社會保險司司長劉玉娟(左二)等人合影。(劉宗龍攝)

臺灣健保走了近30年,累積龐大國人醫療資料,但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使用被宣告部分違憲,須在3年內完成修法。衛福部今年已預告《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預計明年試辦,未來民衆可選擇不讓自己的醫學影像、檢驗檢查等資料被二次利用,但有少數情況例外,例如罕病的醫療投資龐大,患者不能選擇退出。

憲法法庭2022年8月12日做出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個資法》規定健保資料庫供公務機關或學術機關統計或研究合憲,但欠缺個資監督機制及當事人請求停止使用規定,應於3年內修法。爲此,衛福部今年3月1日預告《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其中明訂,若健保資料庫資料供學術單位利用,民衆可主動行使退出權。

健保署長石崇良指出,健保每年就醫申報紀錄高達3.5億筆,含每日門診約100萬筆、住院1萬筆資料,健保醫療影像倉儲資料庫數量更達71億筆,《衛生福利資料管理條例》上路時間具迫切性,目前僅剩下1年時間,爲因應法規,預計今年8月送行政院、明年試辦。

石崇良說明,主動退出權將參考國外,制定「不允許退出」的狀況,例如罕病、傳染病患者等;以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患者爲例,健保給付基因治療,一案就高達4900萬元,當然會想追蹤後續結果,以造福更多患者,因此患者不得申請退出。

另外,往後法規若開放健保資料庫供產業利用、技術開發等,石崇良指出,將納入分類項目供民衆選擇,包括醫療資料的申報費用、檢驗檢查、醫學影像、醫療照護計劃明細及承保資料等項目,民衆可分別選擇申請退出,而非一次全部退出,以協助產業進一步發展。他提到,影像資料多用於AI應用學習,不會串接其他資料,個資外泄問題較少,而其他項目預計與衛福部資料科學中心的資料串接後,再行去識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