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給勞健保? 網友悲嘆:資方不懂勞工權益!
▲最新基本工資7月1日開始實施,勞工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着了!(圖/東森新聞)
近日八仙塵爆意外,也抖出血汗工讀生皆無勞保,也無受過專業訓練,其中一名工讀生全身60%灼傷、還有一名因爲噴彩粉遭約談,突顯工讀生的辛酸。PTT網友xoxo在打工板分享面試經驗,其中面試5家店,卻有3家時薪未達法定標準120元,另外更有4家店沒有勞健保,讓他大嘆:法律幫不了勞工。
現年20歲的女網友xoxo表示,日前在臺南應徵打工,5間都是飲食相關的店,然而,其中包括知名百貨內的速食店與賣場煎烤店,時薪都從115起跳,另外一間拉麪店時薪爲100,明顯不符合2015年7月1日上路每月基本工資由115調整至120元。另外,最基本應將工讀生納入勞健保的規定,文中內的飲料店、煎烤店、拉麪店與知名咖啡連鎖店,共有4家皆無勞健保。
xoxo表示,自從八仙樂園的事件之後,「一想到我要待在一個沒有勞健保的工作環境工作,其實我很擔心」,「很害怕自己是否會因爲工作而發生什麼職業傷害,但卻求償無門,我也害怕我的父母會負擔不起這筆醫療費,我也害怕我因爲要負擔這些損失傷害及龐大的醫療費,我不能繼續順利的升學」,也覺得即便事情還未發生,但「臺灣的法律就是這樣,只要還沒發生,它就不會被改變」,質疑「即使僱主觸犯勞基法,所處的罰鍰金額真是低到一個不行,這樣的金額僱主會怕嗎?」
▼青年暑假打工,勞動部長陳雄文提三點注意事項。(圖/記者李孟璇攝)
原PO還表示,他並非「仇富」,只是要「爭取回我的權益」,想到去面試時,都「感覺自己好像備受屈辱一樣」,「我們就該變成任人宰割的奴隸嗎?」甚至認爲,這樣的工作條件,「我們這樣不叫做勞工,叫做垃圾!(因爲不值錢)」
xoxo也說,所謂的基本勞工權益,本來就包含「勞保、健保、勞退、休息、加班費、國定假日2倍薪資、制服、教育訓練、週休二日、責任制是非法的、薪資超於合法薪資、不延發薪資、生理假、育嬰假等」,這是勞工最基本應該得到的,不應該被視爲像是「福利」一樣。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文中所指稱的pizza店表示,當時面試是6月中旬,還沒有將基本工資調至7月1日的120元,是有誤會。另外,xoxo後續也PO文說,有接到商家的電話,向她澄清,公司「有勞健保的,只是3個月內的試用期是沒有勞健保」,令她感到相當感嘆:「資方不懂勞工權益!」
xoxo向《ETtoday東森新聞雲》的記者表示,自己從18歲就開始打工,所以很瞭解勞工的辛酸,因此特別注意勞工權益,平時也會注意勞工的相關新聞。
最新勞動部的基本薪資於2015年7月1日實施,每月基本工資由19,273元調整至20,008元,調升735元,調幅約3.81%;每小時基本工資則比照每月基本工資之調幅,由115元調整至120元。依據勞基法,並沒有「試用期」相關條文,因此即便是資方宣稱的「3個月試用期」,仍須給予勞健保的保障。
本新聞已受網友xoxo授權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