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涉足88會館惹議 新北檢調查後「建請從輕處分」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出入「88會館」惹議,新北檢10日行政調查終結,依法官法規定,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但建請從輕處分。(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2020年間,出席私人招待所「88會館」惹議,新北檢今發佈新聞稿指出,10日行政調查終結,依法官法規定,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認爲王塗芝未付費接受招待,對於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有所傷害,但考量王塗芝事發後坦承全部行爲過程,主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協助調查,可認其內心坦蕩、態度良好,建請從輕處分。

新北檢指出,王塗芝與時任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爲舊識,於2019年12 月30日受邀參加警政署政風室於2020年1月17日在臺北市極品軒餐廳舉辦的尾牙餐敘。餐會結束後,受時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大隊第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邀約至88會館續攤唱歌。王塗芝於晚間11時21分許離開。當天沒有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現場亦無服務人員,在場人員無人付費,由88會館無償招待上開人員,且該會館非公開場所,亦非一般人得任意進出。

至於出入「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部分,2020年6月,王塗芝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的「線上立破」僞造文書案件收網,警政署政風室邀請王塗芝於2020年7月10日在極品軒包廂舉辦慶功宴。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已調任臺中地方檢察署)也受邀參加,餐宴結束後,黃建榮及黃錦秋親自邀請王塗芝、黃冠傑、楊雅婷去唱歌,3人被帶到北市信義路四段250-1號睿森銀樓地下室。

黃冠傑與楊雅婷停留約半小時,因察覺場所有異,因使先行離開。當天沒有場所經理或業者進入,現場亦無服務人員,在場人員無人付費,由該場所無償招待上開人員,且該招待所非公開場所,亦非一般人得任意進出。

新北檢調查,王塗芝分發桃園地檢署時,黃錦秋在該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對王塗芝多所照顧,2人亦師亦友,多年來常有聯繫;另黃建榮曾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因使王塗芝對黃錦秋、黃建榮2人十分信任。

雖王塗芝是基於情誼與信任,受黃錦秋及黃建榮的邀約,前往88會館、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但其身爲檢察官,應知悉檢察官倫理規範的規定,抵達上開處所後,即可察覺該場所非一般公衆得出入之場所,王塗芝未立即離去,且未付費接受招待,經媒體報導後,引起軒然大波,對於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有所傷害,也使檢察機關執法的公正性遭受質疑,認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5條,應依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7款、89條第1項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以昭公信。

不過,考量王塗芝於事發後坦承全部行爲過程,主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協助調查,可認其內心坦蕩、態度良好,建請從輕處分。

而黃冠傑、楊雅婷是受邀參加慶功宴,2人停留不到半小時察覺有異即離去,認爲2人情節輕微,黃冠傑由檢察長提醒注意日後之言行,楊雅婷則另行由權責機關依職權卓處。

至於王塗芝偵辦被告郭哲敏等人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案件,其中分案流程、境管處置、偵辦計劃執行是否涉有違失?新北檢目前已一併調查,但因地下匯兌等案尚在偵辦中,前開調查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事項,需待地下匯兌等案偵結後再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