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級檢察官」涉im.B案? 高檢署調查結果出爐

臺灣高檢署

針對立委質詢有「明星級檢察官」曾與im.B案主嫌曾耀鋒餐敘,疑涉im.B案,臺灣高檢署經3個月調查,訪談曾嫌及3名檢察官共7人次,調閱通話資料9次,今完成調查報告,認定該「明星級檢察官」2020年3月、2021年11月受友人邀約赴宴,但未與曾嫌同桌,另2名檢察官公職期間未與曾嫌餐敘,不認識曾嫌,均查無不法,簽結全案。

高檢署表示,立委5月24日質詢有「明星級檢察官」參與im.B案曾嫌飲宴,法務部責成高檢署進行調查,查明檢察官參與情形及有無違失,經訪談7人次,依法調取相關相關文書、資料9次,今完成調查。

其中「明星檢察官」部分,經向臺北地檢署調閱對話內容,雖發現有曾嫌2020年9月17日,提醒受他翌18日在旬採鮨處中山店餐廳餐敘通訊軟體對話截圖。但經訪查曾嫌等人後,查無該檢察官有參與此次餐敘。

另該檢察官表示,2020年3月11日、2021年11月3日受友人邀請與曾嫌有二次餐敘,2020年3月11日到場才知有曾嫌,第二次餐敘人數較多,未與曾嫌同桌,他是自備酒品到場。

高檢署認爲,這二次餐敘時間相隔超過一年半以上,且當時曾嫌沒有案件系屬北檢情事,認定這二次餐敘尚未損及司法形象或名譽。

此外有媒體報導某襄閱檢察官、前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與曾嫌關係密切一事,高檢署調查認爲,該名襄閱於任職期間並無參與曾嫌舉辦之任何餐敘且不認識曾嫌。

另前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則是離職擔曾嫌友人的辯護律師,屬次其執行律師業務範疇,其於任職期間未曾承辦或監督與曾嫌及其公司之相關案件,因此認定2人亦未涉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