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青檢改」籲修正《法院組織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 強化打詐

法務部(本報資料照)

近年詐欺猖獗,案件量爆增,據警政署統計,去年詐騙案逾3萬5000件,詐騙金額超過79億,均創歷年最高紀錄,基層檢察官承受極大案量壓力,雖然法務部重申將將致力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改善檢察官工作環境,但檢改團體「劍青檢改」7日強調,須優化檢方人力結構,才能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因此呼籲新國會修正《法院組織法》,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態化,才能襄助全國檢察官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

劍青檢改表示,近年來,詐騙案件暴增,地檢署承受極大規模的案量壓力,基層檢察官仍勉力偵辦各類案件,各地並陸續指揮偵破多起詐團案件,堅守崗位。

但長期而言,檢察機關除須收納全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全部案量,還須自接民衆直接申告與巨量濫訴案件。地檢署不僅是全國司法警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守門人,更是全國刑事法院前端的攔沙壩。

然而,檢察機關人力結構設計不良,檢察官人數與輔佐辦案的檢察事務官人數遠不成比例,形成「將多兵少」、「校長兼撞鐘」、「頭重腳輕」、「倒金字塔」的畸形結構,與日、韓檢察機關內部具有完善輔佐人力結構迥異,亟待從結構面與根源處有效改革。

劍青檢改一向主張,須優化檢方人力結構,才能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並呼籲增設檢察官助理等輔佐人力。去年行政院同意以臨時預算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並支持至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員額,希能緩解檢方案量壓力。

但檢察官助理目前僅系臨時預算編制,未來隨時可能慘遭廢止。相較於現行《法院組織法》早已明文容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兩職,爲何檢察體系無法正常設置檢察官助理?相當不公平且不合理。

劍青檢改認爲,當務之急,在於增修與健全《法院組織法》的法源依據,因此期望新國會支持修法能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態化,襄助全國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