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接觸證人未規範 劍青檢改籲大法官提名人表態
大法官被提名人、支持廢死的民間司改會律師尤伯祥。(黃世麒攝/本報資料照片)
總統蔡英文提名爲大法官的「太陽花律師」尤伯祥,遭踢爆曾教唆證人僞證,引發軒然大波。據悉,司法院原規畫的《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預告版曾規定檢辯「證人指導」須被禁止,卻因特定律師團體反對而全遭刪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5日強調,臺灣大法官動輒凌駕立法權之上,恣意「廢法」及「造法」,因此籲請4位被提名大法官明確表態,對於「律師接觸證人」法制長期規範闕漏,是否支持重建法制。
劍青檢改也呼籲民間司改會、「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除強力監督大法官審查外,也籲請4位被提名人明確表態。
劍青檢改說,先進國家對「律師接觸證人」均有明確規範及標準,但我國法律規範闕漏不足,僅在《律師倫理規範》有簡陋之原則性文字,且實務運作混亂不一,毫無標準,自律幾近淪喪。
劍青檢改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尤伯祥自己踏入晦暗地帶,雖竭力捍衛自身名譽,卻毫無提及未來法制應否建立。臺灣的大法官動輒凌駕立法權之上,以至尊之姿,恣意「廢法」及「造法」。大法官是否會爲捍衛一己名聲,運作憲法裁判結果?令人憂懼。
對於尤伯祥遭爆料曾教唆證人做僞證,他澄清是「在法庭外訪談證人」,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發文相挺,法界炸鍋。有法官在「法官論壇」撰文質疑錢以最高院法官身分幫尤講話,事先有獲司法院的許可嗎?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
法官批評尤是涉指導證人,「庭外訪談證人,跟指導證人如何應答,這一樣嗎?」,證人測試(使證人熟悉審判流程及法庭活動)實際上有必要且有法制化必要,但證人指導應完全禁止,那是妨害司法行爲,錢到底搞清楚狀況了嗎?
法官質疑,尤伯祥據悉是當事人拿着問與答的稿子在念,與法庭上的問與答,一字不差,請問這是單純的證人測試或屬於證人指導?批評錢建榮踐踏最高法院法官的高度,維持表面上讓人民信賴,而不是當笑話看的司法獨立,有這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