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不打老虎 乾脆交給新國會

監察院在憲法上是五權之一,但因「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形同自廢武功。圖爲監察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在憲法上是五權之一,但因「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形同自廢武功,就像陳宗彥性醜聞案調查報告明明罪證確鑿,部分監委仍視而不見,令人匪夷所思,更讓外界質疑「以後官員喝花酒就不必怕了嗎?」過去民進黨曾喊廢監院,要在國會設監察使,看看這屆監委表現,也莫怪新國會想廢考監、行使國會調閱權了。

監察院有如古代的御史,原應讓貪官污吏聞風喪膽,但現今的監察委員卻自縮權柄,每遇到社會矚目的爭議案,不是調查老半天,就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像是先前的高端案、進口蛋事件、賴清德萬里老家爭議,無論立委多次檢舉或社會大衆多關注,監察院就如同石化的單位無動於衷。

更不用論彈劾案,有立委就指出,本屆監委彈劾月均1.8案,監委月領卻近20萬,難道是讓政府「養肥貓」,面對近年外界關注的臺南學甲爐碴案、陳宗彥性醜聞案,多少證據指證歷歷,但監院彷彿視而不見,多數監委還投下彈劾不成立,難以服衆。

尤其陳宗彥案,審查會票數差異之大,有對話截圖、監聽譯文,幾乎可指證是本人所爲,但監察院多數監委卻像是拔了牙的老虎,最後以懸殊比數決定彈劾案不成立,不禁讓社會懷疑是依政治立場選擇性辦案。

過往監察院曾對辦理曲棍球案的檢察官追殺,不顧職務法庭處理,二度彈劾,兩相比較下,彰顯了監院「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作爲,民進黨更是爲了維護政治利益,一方面喊廢監院,另方面卻在提名時提好提滿,還「綠油油」一片。

監院如此怕事,喪失威信,不辦執政黨弊案,早已喪失五權的獨立性,也難怪在野立委要提案主張「國會調閱權」,落實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