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重啓彈劾陳宗彥程序? 原調查監委沒定見: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2012、2013年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在野黨也要求監院重啓彈劾程序。對此,當 初提案彈劾的監委王美玉今(16日)受訪時迴應,監察院有一定程序跟相關規定,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看怎麼處理再研究,「我沒有定見,但還要跟其他監委討論。」

監院今年3月調查報告都認定,被酒店暱稱爲「陳董」的陳宗彥接受性招待,但彈劾案投票竟是壓倒性「不成立」。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對於是否重啓彈劾程序,王美玉表示,彈劾目前就不成立,若要重啓調查,還要跟其他調查委員要討論,監察院有一定程序跟相關規定,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看怎麼處理再研究,「我沒有定見,因爲還沒有跟其他監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