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澤縣民政局一級主任科員劉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廉潔九江消息:
江西彭澤縣民政局一級主任科員劉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中共彭澤縣委批准,彭澤縣紀委縣監委對彭澤縣民政局一級主任科員劉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泉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私慾膨脹、膽大妄爲,搞權色交易;漠視羣衆利益,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加重羣衆負擔;爲民情懷淡薄,不正確履行職責;生活作風不正,腐化墮落;以權謀私,公然插手民生項目,在企業承包、礦產資源開採、行政許可審批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彭澤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彭澤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泉開除黨籍處分;由彭澤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泉,男,漢族,1970年7月出生,江西彭澤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九江市國營芙蓉農場,彭澤縣芙蓉墩鎮、建築材料總廠、天紅鎮、水利局、民政局等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