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 | 巴塘縣水利局原四級調研員朱扎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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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巴塘縣委批准,巴塘縣紀委對巴塘縣水利局原四級調研員朱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甘孜州監委指定管轄,鄉城縣監委對朱扎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朱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及親友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朱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巴塘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巴塘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扎開除黨籍處分;由巴塘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