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甘成久被公訴
據最高檢12月26日消息,日前,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甘成久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洗錢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甘成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萍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甘成久利用擔任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爲掩飾、隱瞞受賄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將現金轉換爲有價證券的方式轉移資金,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