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5千萬重獲自由!「洗錢大亨」郭哲敏交保理由曝光

涉嫌洗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5千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涉嫌地下通匯200多億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檢警搜索前,郭搭機離境遭通緝,去年8月檢警調將郭從泰國解送回臺,並聲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去年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起訴郭,因相關證人詰問完畢,新北地院25日裁定5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配戴電子腳鐐8個月,以監控行蹤避免脫逃。

新北地院說明,郭哲敏、張旭升違反《銀行法》案件,被告2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合議庭考量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參酌犯罪惡性及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本案所致法益侵害程度及審理進度,認爲2人如能提出一定數額保證金供擔保,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因此無續押必要。

新北地院指出,另考量2人犯罪嫌疑重大,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認爲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原因及必要,裁定郭哲敏5千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張旭升3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

新北院審理時,郭哲敏均犯行否認,稱他的「包網平臺」架設、授權使用都在國外,並未涉及臺灣境內,不算是賭博,另外也否認有涉嫌地下匯兌,稱他只是「消費者」,並未親自進行地下匯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