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公園「挖到骨頭」驚爆殺嬰!生母罪嫌重大卻獲交保 理由曝光

警方透過調閱監視畫面,最終起獲這起驚人的生母棄嬰案。(圖 / 翻攝畫面)

臺南一名女童本月8日傍晚5時許在安南區海佃路一處公園玩耍,不料,卻在溜滑梯旁沙地,挖到嬰兒的頭顱;女童母親隨即報案。警方調閱監視,竟發現恐是一起驚人的生母殺嬰棄屍案,詢後依殺人罪嫌將生母及男友移送法辦。臺南地院法官考量,生母產後未滿2月,因此駁回檢方聲押、禁見,裁定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回顧本起案件,32歲翁姓女子日前生下女嬰時,由於未能確認女嬰當下是否已經斷氣,同時爲了向同居的吳姓男子(21歲)隱匿此事,因此獨自出門,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埋進公園沙地裡,甚至疊上小石塊做標記。

警方接獲報案,調閱監視畫面循線調查,查獲女嬰生母翁姓女子以及吳姓男友,另查扣剪斷臍帶之剪刀、手機等相關證物,詢後依殺人罪嫌,將翁女及吳男移送南檢偵辦。對此,吳男堅稱自己毫不知情,表示根本不知道女友懷孕,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當了爸爸。

檢察官訊後,認翁涉案罪嫌重大聲請羈押;臺南地院審理,考量翁女產後未滿2月,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圖 / 翻攝畫面)

檢察官復訊後,認定翁姓女子涉案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將翁女羈押禁見。

法院審理後,認翁女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家庭暴力》等罪嫌。法官認,由於翁女產後未滿2月,此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聲請人所爲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聲請,於法未合應,因此駁回檢方聲押及禁見,並准予她具保2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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