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板凳當武器!廚師徒手摺斷同袍左中指 淡水忠莊營區濺血

劉男參加教召和李姓同袍衝突,他先賠償7000元和解,又被法官判再賠7萬元。(圖/示意照/圖中人物新聞無關/翻攝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網站

記者陳俊宏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參加教育召集,徒手摺斷李姓同袍的左手中指,被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得賠償對方7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擔任廚師,他2017年6月22日前往淡水忠莊營區接受教召,當晚6時許,和李姓同袍發生爭執先徒手持板凳童軍椅,接連毆打李的頭臉、身體

劉男之後再徒手摺斷李男的左手中指才罷手,造成對方左手中指近端指骨骨折頭部臉部、雙上肢雙下肢多處擦挫傷。李事後報警處理。

士林地院法官審酌劉男並無前科,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與李男達成和解,賠償9000元,態度尚稱良好;雙方和解後,李發覺手指傷勢較預想嚴重,甚至需動刀治療,可見傷勢不輕,因此判刑。

法官表示,劉男以廚師爲業,李男則無業;李雖尚未提出相關醫療單據證明,供判斷損害範圍,但已知的手術耗材螺釘部分爲2萬元、鋼釘部分爲4萬6875元,因此判劉賠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