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趾痛 開脊椎 搞到要截肢 醫師被訴

中壢天晟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活力,前年替蘇婦治療左腳趾第三趾刺痛,卻給她進行脊椎手術。蘇婦忍痛改到萬芳醫院看診,才知遭誤診,但腳趾已壞死並擴散,左腳膝下截肢,憤而提告。桃園地檢署廿一日以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莊醫師。

地檢署指出,蘇婦前年五月間因左腳趾第三趾刺痛前往看診,莊活力依她的磁振造影電腦斷層顯示,第四、五椎間盤有退化,但無嚴重神經根壓迫,腳趾病症應爲血管循環問題,莊姓醫師卻疏忽未注意,反認爲患者是腰椎間盤破裂、突起,隨即進行脊椎手術。

檢警調查,蘇婦術後情況未改善再度求診,莊活力醫師仍未注意左腳趾第三趾疼痛實爲血管阻塞問題,因此對患者施打末梢神經阻斷劑

蘇婦忍痛到同年十月七日前往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就醫,才知莊診斷錯誤,對她實施不必要的脊椎手術,導致左足趾壞死,且壞死部位擴散,左腳膝下必須截肢,憤而對莊活力提告。

莊活力向檢方供述,先依照患者核磁共振及電腦斷層,診斷出她有椎間盤突出情況,患者就醫時曾表示,左腳從背、臀、腿至腳趾疼痛、麻木及萎縮、垂足症狀;莊否認有業務過失,並表示患者前年五月門診時,並沒有血管阻塞症狀。

檢方將此案移送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檢定,醫審會認定醫師臨牀上應考量患者有血管循環問題,脊椎手術並未改善狀況導致延誤治療,有疏失之嫌,檢方以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嫌提起公訴。

天晟醫院表示,雙方雖有意和解,但對賠償金額談不攏,院方與醫師會繼續向病患釋出善意,對這起醫療糾紛感到遺憾。

院方轉述莊醫師說法,堅持診斷、開刀的過程合乎醫療常規,病患先天性的血管阻塞並不能歸咎於醫師的診療;由於事涉專業的複雜醫療過程,院方認爲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針對細節迴應。院方說,莊是天晟的神經外科名醫,許多病患在網站上留言感謝、鼓勵莊醫師。發生這件醫療糾紛後,莊有意與病患達成和解,希望事情趕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