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遭拒持電鍋狂砸母親「肝臟挫裂」身亡 逆子下場曝光

臺中檢方將洪男依家庭暴力之殺人罪嫌起訴,二審仍維持一審認定,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臺中洪姓男子前年9月,向7旬母親藉機車遭拒,竟徒手毆打其母頭部、腳踹其肚子,達15分鐘,甚至用電鍋內鍋丟其頭部,導致洪母最後硬腦膜下出血、肝臟及十二指腸撕裂傷、肋骨斷好幾根,傷重不治,檢方依家庭暴力之殺人罪嫌起訴,二審仍維持一審認定,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對母親施暴遭發保護令,但洪男無視保護令,曾喝酒後到洪母位於烏日區的老家,剪破紗窗、偷機車鑰匙,不顧洪母攔阻,強行欲騎走機車。

判決書指出,當天洪男又喝得爛醉跑去找母親藉機車遭拒,竟徒手狂毆母親頭部、腳踹其肚子,還拿電鍋內鍋丟其頭部,洪母哭求並想逃跑,洪男沒停手仍毆打,直到鄰居發現報警處理,趕緊將洪母送醫後傷重不治。

法醫解剖報告中指出,洪母遭毆打導致頭、胸、腹部、軀幹及肢體挫傷,肋骨多處骨折,左肺塌陷、血胸與肝臟挫裂、12指腸撕裂傷並腹血,顱內硬腦膜下腔出血。

檢警調查,洪男犯案時無明顯精神症狀,但酒精濃度超標、檢測無吸毒,竟因酒後借車未果等小事,竟將多年包容、關愛他的母親給打死,二審12日宣判,仍維持一審認定,判洪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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