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性招待 前南市官員陳凱凌認罪求交保
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中)被控涉嫌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臺南地方法院27日首度開庭時,陳凱凌當庭認罪,並表示願意繳回不法所得180萬元,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並從輕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涉嫌接受廠商性招待、喝花酒、索賄180萬元,臺南地院27日首度開庭時,遭收押逾半年的陳凱凌當庭認罪,並稱已做好入獄服刑的準備,主動表示願意繳回不法所得180萬元,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並從輕量刑。
陳凱凌的律師蘇清水說,陳凱凌從去年12月23日羈押至今,除在偵辦中自白,移審也坦承犯行,並願繳回犯罪所得,誠心悔過,陳一直是公務員,雖犯重罪,但無逃亡之虞,希望讓他在能力範圍內具保,以便處理家裡的事,並做好入獄服刑的準備。受命法官王鍾湄表示,將與合議庭商議後裁定。
檢方指控,陳凱凌從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南市經發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由於先前他擔任桃園大衆捷運公司總經理時,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業者,對方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劃相關工程,循線找上陳幫忙。
但陳竟趁機向黃索賄180萬元,另6度接受喝花酒、性招待,獲取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不法利益共14萬2200元,但陳事後卻未提供協助,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
另外,陳購買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某大樓時,也被控與臺邦建設董事長陳福成及鼎立代銷負責人翁東明涉嫌浮報房價交易400萬元,藉此向銀行超貸296萬元,3人涉犯僞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
對此,陳凱凌、翁東明都認罪,但陳福成僅承認房屋交易實價登錄不實,否認配合陳凱凌向銀行詐欺,要求與檢方進行審判外協商;公訴檢察官則表示,將與起訴檢察官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