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南經發局長陳凱凌貪污、接受性招待 今遭南檢起訴

前臺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中間紅口罩者)涉貪污、接受性招待,南檢今天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去年底因涉嫌貪污罪遭逮捕羈押,前後收受廠商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近200萬元,甚至還以購屋名義,與建商合議超貸詐得296萬元,臺南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治條例起訴。

臺南地檢署去年3月間接獲陳凱凌涉嫌在經手七股工業區開發工程案中,要求廠商拿錢擺平並收取廠商現金賄賂及喝花酒、接受性招待,專案小組去年12月21日搜索陳凱凌相關處所,23日羈押獲准。

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凱凌2020年1月21日起擔任南市經濟發展局長,對七股科技工業區、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開發案具有規畫及決策權,過去在擔任桃園大衆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認識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廠商。

黃姓廠商2020年初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劃相關工程,循線找上陳凱凌幫忙,陳竟不斷向黃索討獲取180萬元及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14萬2200元。

黃姓廠商直到2021年2月間,發現七股科技工業區開發案已被其他公司得標,其他綠能產業園區、沙崙科學園區等標案也非其有能力承攬的工程,但這段期間,陳凱凌持續收受黃男現金賄賂也答應協助,始知遭到訛騙。

檢方指出,陳凱凌2020年5月起2021年2月,即使當時爲新冠肺炎疫情高峰,爲避免「人與人連結」,酒店均未營業,陳卻6度前往臺中要求黃姓廠商提供花酒及性招待。

此外,陳凱凌也以購買新屋機會,與建商及代銷公司合議,向不知情銀行超貸,誤認房屋買賣價金爲2568萬元,覈准貸款2180萬元,再由建商取出現金296多萬元,轉交陳凱凌前往接待中心取回,詐取財物。

檢方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公務員利用職務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名,偵結起訴陳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