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媽媽友人家 少女二度遭淫男「壁咚舔吻」猥褻得逞

借宿媽媽友人家,少女二度遭淫男「壁咚舔吻」,猥褻得逞。(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媽媽帶着15歲女兒小婷(化名)投靠王姓友人,未料共住期間,王男竟二度對小婷起淫念,不僅趁機將她「壁咚」在走道舔吻,還假借修冷氣之機會進入小婷房間,強行摸其胸及下體,最終小婷決定不再隱忍,報警提告;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據判決書指出,15歲少女小婷(化名)與媽媽共同居住於王男提供之住處,去年8月18日凌晨2時許,王男在住處1樓客廳與廚房中間之走道,把小婷「壁咚」(即男性將女性逼到牆邊,並單手靠牆)在走道牆上,並環抱、舔吻小婷臉頰、耳朵及耳背。

同年月24日凌晨,王男又在住處1樓小婷臥室內,藉爲她調整冷氣之機會,環抱小婷,以手觸摸其胸部及陰部,吻臉頰、胸部,對其爲猥褻行爲得逞,讓小婷決定不再隱忍,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王男僅爲滿足自己之性慾,竟對未成年的小婷行猥褻行爲,對其性自主決定權未予尊重,影響她的身心健全發展,自應受一定程度之刑事非難;考量其無前科,素行尚可,並坦認犯行,與小婷及其母親達成和解,並捐款20萬元到2人指定之公益團體,足見王男已有悔意,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至於小婷另提告性騷擾部分,已具狀撤回告訴,因此法官裁定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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