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2件受影響 北市海砂屋容積獎勵遞減規定將刪除

臺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初審通過刪除容積獎勵逐年遞減規定。(蔡佩珈攝)

臺北市被鑑定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未在5年內申請重建,30%容積獎勵將逐年遞減5%,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案刪除容積獎勵逐年遞減規定。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工程處表示,刪除規定後,將有32件海砂屋受惠,僅2件受影響,衝擊不大。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初審通過刪除容積獎勵逐年遞減規定,最快下週送大會二、三讀。

根據「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民衆5年內申請重建海砂屋,可享30%容積獎勵,逾期後每年折減5%,直到剩10%爲止。遊淑慧期盼加速海砂屋重建,上週在法規會提案刪除容積獎勵逐年遞減規定,由於有議員擔憂對已被刪除容積獎勵的海砂屋主不公平。法規會要求北市建管處補充受影響件數,6月7日再審。

建管處表示,臺北市共158件海砂屋,有99件未拆,其中32件容積獎勵被刪減,預估修法通過後,約3分之1件未拆海砂屋容積獎勵可不必遞減。

已拆除海砂屋共59件,其中3件超過5年,包含2件爲都更案、1件正在申請使用執照。建管處表示,1件海砂屋正在申請使照,可透過設計變更取得容積獎勵,不受影響。2件海砂屋因走都更,不太可能爲了容積獎勵重新走都更程序,衝擊較小。

市議員陳政忠認爲,修法後影響不大,但希望市府針對正在申請使照海砂屋給予協助。法規會今通過,刪除容積獎勵逐年遞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