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蘇丹紅李彥廷羈押禁見 律師將抗告:違法逮捕也要訴究

龍海同記食品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涉嫌進口「蘇丹紅辣椒粉」,昨天遭拘提後聲請提審,法官認爲警方逮捕違法,深夜10時許當庭釋放,今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張議晨/攝影

龍海同記食品公司負責人李彥廷涉嫌進口「蘇丹紅辣椒粉」,檢方復訊後聲押李彥廷及李的大姨子吳女、謝姓品管等3人,均被法院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昨撤銷發回,雄院今重開羈押庭,裁定李羈押禁見,吳女、謝女訂於下午開庭。李彥廷不服羈押裁定,當庭表示將請律師提起抗告。

全案昨還發生插曲,上午衛生局聯繫不上李彥廷,也未現身住居所,檢方擔心李失聯,急發拘票逮人,三民二警分局中午12時許,在三民區褒忠街找到剛離開前妻家中的李男,將他帶回。

但李彥廷反控警方限制他行動時,並未出示拘票「正本」,直到抵達分局後他纔看到拘票,逮捕程序不合法,委請律師提審,昨晚10時許法院開庭後,認定警方逮捕違法,裁定李彥廷當庭釋放。

今李彥廷委任律師林石猛步出法院,對於羈押結果表示尊重,但昨天李彥廷遭警方違法逮捕,限制人身自由,將與家人討論後,另對執法人員訴究。

李彥廷被控在大陸成立「龍海同記公司」,在農村收購辣椒粉初次加工,因大陸進口辣椒粉過去僅在邊境「抽驗」,非百分百查驗,他另在臺灣以親友名義成立多家公司,藉各公司相互掩護進口,鑽抽驗漏洞。

本月8日檢調搜索後,帶回李彥廷、李的大姨子吳女(津棧負責人)及謝姓、章姓員工(李的二嫂),檢方復訊後,章女10萬元交保,李彥廷3人聲押未獲準,檢方抗告成功後,今法院裁定李彥廷羈押禁見。

雄院表示,本案尚有其他人員及相關證據待查,李男有勾串、湮滅證據可能性,故有羈押原因,經權衡人身遭拘束的不利益及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之公益後,爲確保刑事訴追程序順利進行,當庭諭知收押禁見及禁止受授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