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共識 盼解兩岸僵局
今年二月十四日發生在金廈海域的中國大陸三無船翻覆事件(○二一四案),五個多月以來,雙方透過不同管道不斷溝通協調,原本上週即應達成的「共識」,因颱風攪局而延宕,如今風雨已過,終於在昨天撥雲見日達成「共識」。
回顧這段折衝的過程,除自始至終在第一線處理的我方海巡人員至爲辛勞,海巡署長張忠龍也放下身段,對於沒有蒐證錄影再次公開向社會及家屬表達歉意;兩岸事務的主管機關陸委會積極參與其中,同時在立委、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及許多民間人士共同努力下,各方願拋棄己見,降低官方色彩,展現出整合成效,方能夠促成「共識」。
雖然該共識具體內容目前仍未公開,而真相究竟是否如媒體揣測的不強調是「惡性撞船」,而是「突發碰撞事件」,尚不得而知。至於撫慰金,自始問題不大,是否爲一五○萬元人民幣也無關緊要,也感謝有企業願意捐款解決政府難題。
七月初,筆者在廈門大學舉辦的第十屆文廈論壇期間,特別舉出當前兩岸海上執法待解決的三案例,也提及雙方必須尋求解方。類似○二一四案,若能找到臺階下,則「難解能解」,頭過身過;個案解決了,逐步累積善意建立互信,就可形成解決通案之共識。易言之,仍遭扣留的我方人船,無論三月的金門胡姓釣客(已提早自軍職退伍)或七月澎湖籍漁船「大進滿八十八號」(涉嫌休漁期越界非法捕魚),相信在近日應皆能送還我方。
一九九○年兩岸在金門簽署遣返偷渡犯、刑事(嫌疑)犯的「金門協議」,迄今功能尚存,企盼二○二四年兩岸再次在金門簽署的「共識」(泉州臺港澳辦代表稱「紀要」),對突破兩岸僵局能產生另類的「破冰」效果,並讓功能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