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起行員勾結詐團案 金管會研議通案檢討機制
民營銀行今年出現第二起銀行行員與詐騙集團勾結案,金管會5月底才因爲國內首起銀行行員與詐騙集團勾結,對銀行重罰2,000萬元,並比照理專弊案加重資本計提,重罰纔不到兩個月就出現第二起案例。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第二起案件10日已由檢調進行搜索調查,分行經理是否有參與協助詐騙集團,案情還有待釐清,該銀行11日有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並正進行全面清查,已要求該銀行要在20日前交出詳細報告,金管會將就該銀行的相關作業流程、開戶KYC、帳戶設定等,釐清銀行是否內控未確實執行,後續將就報告內容與銀行處理情形,做相關行政程序處理。
林志吉指出,「走過一定會留下痕跡」,第一起案件是個案,第二案檢調還在調查中,案情未水落石出,在個案處理完之後,通案上也可做研議,像是部分行員經手案件被報警示帳戶的筆數、比率相對高,研議對行員行爲規範做深度監控等。
林志吉強調,是否有通案上的防堵機制,將視第二起案件之後發展而定,個案中是否有顯示銀行普遍沒有落實內控執行或相關漏洞等,包含行員涉入程度到哪、分行經理是否有涉嫌協助、是否誠信文化出問題等,先看個案再來研議通案要求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