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哪些中管、省管幹部被中紀委點名違規或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9月11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接連發布了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顯剛,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中國海油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三名中管幹部被處分的消息。

其中,在李顯剛、劉躍進的處分通報中,提到了李顯剛“規矩意識缺失,違規打探巡視信息,違規留存涉密文件”,劉躍進“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問題。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的各級領導幹部處分通報中,涉及違規或者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的還有多人。

例如,2018年7月被“雙開”的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被通報“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2019年10月被“雙開”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離退休幹部局原衛生健康監察專員吳軍,被通報“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2021年2月被開除黨籍的遼寧省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白月先,被通報“違規干預案件,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2021年3月被開除黨籍的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寶祥,被通報“工作中不作爲、亂作爲,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2023年11月被開除黨籍的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被通報“違規干預插手貸款發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是黨員幹部的義務,也是黨紀國法的要求。黨章明確黨員必須“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是每名黨員在入黨宣誓時的鄭重承諾。

上述這些違規或者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的中管、省管(部委管)幹部,就屬於違反了保密紀律。

對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在今年6月曾刊文《從案例通報看紀律要求丨強化紀律規矩意識 時刻牢記保密要求》介紹,梳理相關案例發現,一些黨員幹部失泄密甚至利用工作秘密謀取私利的案件仍有發生。有的自身不正,將巡視巡察中尚未公開的事項泄露給商人老闆,企圖掩蓋不正當交往事實,逃避組織查處。

文章還提到,有的打探、泄露尚未公開的人事任免消息,如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羅冀京“泄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貴州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正廳級幹部餘學強“打聽、泄露幹部考察情況”等。還有的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如中國期貨業協會原會長安青松“私自留存重要涉密文件”,中國進出口銀行原專職評審委員李濟臣“違規獲取、私自留存內部資料”。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條例》)第一百四十四條對泄露、擴散、打探黨組織尚未公開事項的違紀行爲作出處分規定。

《條例》第一百四十四條分兩款作出規定。第一款明確,泄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相應處分。第二款規定,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方面資料,情節較重的,給予相應處分。

上述文章指出,黨員幹部必須充分認識保守黨的秘密的重要性,居安思危、慎之又慎,對組織尚未公開的事項守口如瓶,自覺築牢保密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