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擬出新規:鼓勵金融機構單獨設立首席合規官和合規官

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8月16日,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爲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提升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水平,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指出,鼓勵金融機構單獨設立首席合規官和合規官。具體來看,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不得負責管理金融機構的前臺業務、財務、資金運用、內部審計等可能與合規管理存在職責衝突的部門。金融機構行長或者總經理兼任首席合規官、省級(計劃單列市)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行長或者總經理兼任合規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