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挨批門檻高 金管會2項澄清

近日媒體報導,金融監理沙盒因門檻高、限制多,導致新創業者提出實驗申請意願低。報導指稱,新創業者認爲,金管會要求新創辦理創新實驗一定要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且實驗期加上法規調適時過於冗長,使營運資金捉襟見肘,均降低提出申請意願。

對此,綜規處處長鬍則華表示,新創業者是否與金融機構合作,是依提出的實驗商業模式性質而定,並非所有個案均需與金融機構合作申請。舉例來說,外籍移工匯款實驗案就沒有共同申請的金融機構。

胡則華指出,新創業者需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樣態通常有二類,一是實驗商模本身即需金融機構參與才能辦理,如架構在銀行信託業務上。二是提出的商業模式範圍小,流程需請金融機構參與才能運作,如機器人理財業務爲投顧業務,需與券商搭配進行下單以完成交易。

法規調適作業時間方面,胡則華表示,實驗若經評估成效良好,金管會即能啓動法規調適作業,並非等到實驗完成纔開始修法。以阿爾發投顧實驗案爲例,在輔導團隊實驗案時即評估調整法令,並在實驗案辦理初期便開放券商辦理外國股票及ETF定期定額業務。

同時,金管會今年已增訂「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案效益評估作業程序」,在輔導新創業者後即評估實驗可行性、未來落地法規調整可行性及業者待補充資料等,以進一步加速法規調適時程。

金管會指出,已透過多項措施協助新創業者籌資,包括放寬銀行及金控轉投資金融科技業、透過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建置「資金媒合平臺」,邀請創投與天使單位成爲「資金媒合平臺合作伙伴」,及彙整政府相關新創企業策略性貸款與補助資源,供金融科技業者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