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小型籠具沿岸海域作業 臺南漁民下跪陳情市府盼雙贏

臺南市陳姓漁民(中)激動下跪陳情。(曹婷婷攝)

大批漁民今天前往臺南市政府陳情,表達生計遭剝奪的不滿。(曹婷婷攝)

臺南灣裡、喜樹、鯤鯓、安平、四草、土城沿海舢筏舢舨漁民24日到臺南市政府陳情,訴求希望市府開放小型籠具、刺網漁船進入臺南1.5海浬沿岸海域內作業,現場高舉「漁民活不下去」等標語,甚至還有漁民激動下跪陳情。

現場數十名漁民由市議員李啓維、前議員李文正陪同到市府抗議,多位漁民表示,政府限定只能在7、8、9月出海,且只能在1.5海浬外才能作業,這段期間多爲颱風天,漁民冒着高風險出海,且長達9個月無法出海,怎麼生存?

針對漁民抗議,漁港所指出,臺南去年底12月4日起試辦開放小型漁船筏日間於籠具漁業及刺網漁業禁漁區經營刺網及籠具作業,試辦至今年3月3日,3月4日起禁止漁民漁禁止海域及禁漁區從事籠具及刺網漁業,統計試辦期間,養蚵漁民有86棚蚵棚被割錨碇繩而流失,試辦期間仍有漁業糾紛。

大批漁民高舉抗議標語。(曹婷婷攝)

農業局表示,臺南每年10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爲淺海牡蠣養殖期間,從2014年開始禁止未滿5噸籠具漁船漁臺南市1.5海浬內作業,2019年禁止刺網漁業漁船筏漁禁漁區海域內作業,違反以上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抗議漁民表示,祖先世世代代在此捕魚,與蚵農不是親戚就是朋友,大家都靠海維生,政府禁止漁民在養蚵區捕魚,是製造對立,認爲政府既然要禁止也要有配套,才能保障漁民生計。

農業局專門委員吳俊傑代表出面表示,漁民主要訴求是希望開放小型籠具及刺網能進入1.5海浬沿岸海域內作業,後續會再找蚵農、籠具及刺網業者研究是否採限制性條件試辦,取得雙方共識後,再行研議,希望創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