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踢小學生”處理了,校園霸凌也該調查了
澎湃新聞主筆 沈彬
11月24日,所謂“派出所人員毆打路遇的小學生”事件有了調查結果。
寧夏固原市、原州區兩級公安機關對此事做了權威調查:11月22日,張易派出所接羣衆報警稱其孩子在學校被同校學生毆打,副所長王某帶隊出警。到達現場後,該校兩名三年級學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級學生馬某某多次毆打,當民警正在做覈實時,馬某某自行離開現場。之後,王某帶領輔警戴某找回馬某某,同時對其踢打。這也就是網傳相關視頻中的那一幕。(→此前報道)
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黨委對王某停職配合調查,並向當事人家屬賠禮道歉;次日,王某被撤銷了行政職務。經醫院的診治,馬某某有輕微的軟組織挫傷。
這一事件其實有兩個層面,不可偏廢:一是警察暴力執法,踢打未成年人;二是作爲“被害人”的未成年人,被指校園暴力,毆打多名低年級學生。目前,派出所原副所長王某因爲自己的暴力野蠻行爲,受到應有的處分,也希望“校園霸凌”問題有調查、處理結果。
不能因爲打人者(還有待覈實)被打了,特別是被警察踢打、造成了惡劣影響,教育部門和警方就無視、不追究其校園霸凌的責任,這是不公平的,既是對法律的不公平,也是對那兩名被毆打的孩子的不公平。法學家講“正義,無非就是每個人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東西”,老百姓說,這叫“一碼歸一碼”。
在目前校園霸凌時不時發生,並且處理效果也常不令人完全滿意的情況下,更需要依法、全面處理這起個案,解剖好這一隻“麻雀”,探索出治理校園暴力的成熟手段。
要本着教育和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堅決貫徹“校園暴力零容忍”。馬某某到底有沒有毆打過同學?平時有沒有校園霸凌的行爲?這應該查清楚。不能因爲這次被打了,就對其之前可能的校園暴力行爲一筆勾銷。要堅持對本案的全面、公正處理,絕對不能讓個別校園霸凌者產生錯誤的認知——“連警察都拿我沒辦法!”
由教育部、公安部等十一部門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要求,對嚴重欺凌事件,教育部門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所以說,千萬不要因爲對打人警察的處理,讓願意積極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的警察寒了心,讓基層派出所對校園暴力束手束腳,畏首畏尾,不願出面,把校園留給“小霸王”。
公安機關處理校園霸凌案件,不能缺位,也不能違法作爲。不能因爲校園暴力難治、小霸王難管教,就對個別警察暴力執法搞“正當化”、“合理化”。人民警察掌握人民賦予的執法權,特別是還能依法使用警械、槍械,就必然對警察執法要提出更嚴更高的要求,不能降低到對12歲未成年人的要求的水平上,爲“以暴制暴”留下口子。
治理校園暴力的確挺棘手的,特別是在雙方都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霸凌者和“受害者”的身份隨時可能切換。這要求教育部門提升教育水平、公安機關完善治理手段,特別是要提升對一線處警民警的應對能力,面對“小霸王”時,既要守住不能暴力毆打的底線,又要達到繩頑警愚、杜絕霸凌的效果。
這些說起來難,行起來更不易,面對公衆對校園安寧、對未成年人權益的更高期待,教育、公安等多部門還要更專業、更精細的處置。
本期編輯 鄒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