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阿北」羈押禁見 律師團最快今抗告

柯文哲涉貪昨天裁定羈押禁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昨天由臺北地院法官呂政燁裁定羈押禁見,在法院有限度揭露的裁定書中,呂認爲柯「明知違法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柯文哲不服羈押裁定,委任律師團最快今天提起抗告。

柯文哲本月5日的第2次羈押庭委任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辯護,庭中對抗的是檢方團隊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庭審經2小時30分結束,呂政燁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呂政燁由律師轉任法官,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生前爆料有一次遇到呂審案,呂嗆「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不過,臺北地院行政調查,一度做出「查無此事」結論,北院昨天說「請大家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獲准,上週五搜索、約談柯文哲、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柯、彭2人,彭後來準押,柯本月2日無保請回。

檢察官本月3日對柯的無保請回裁定提抗告,高院審查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認爲,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柯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撤銷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更裁,柯昨天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