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李文宗延押 朱亞虎交保

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左一)22日步出臺北看守所時,全身衣物相當單薄。(賀培晏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因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羈押期限下週期滿,檢方以李文宗、柯文哲供詞歧異,且柯的秘書「橘子」許芷瑜人在境外,有羈押必要,22日聲請延押李文宗;朱因供認行賄事實,檢方擬轉爲「污點證人」,已無羈押必要,聲請具保停押,臺北地院裁定朱200萬元交保。

至於李文宗延押部分,檢方聲請限制閱卷,限制只能手抄筆記,庭訊結束需交回法官,卷證不能複製、攝影,法官訂26日上午10時10分先開限制閱卷庭,請檢察官到庭敘明限制閱卷理由及方式,並請辯護人到庭陳述意見後,26日下午2時再開延押庭。

朱亞虎昨日下午3時40分許在兒子及律師陪同下走出臺北看守所,2人態度平靜,隨後朱亞虎父子連同律師3人,不發一語緩緩走向自家小客車,朱亞虎全程面無表情,僅向律師揮手致意便坐上車離去。

檢方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爲獲取京華城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指示朱亞虎由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共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匯入民衆黨專戶,作爲行賄柯「前金」。2020年3月朱確認京華城取得560%容積率後,傳訊給李文宗表達感謝,表示「7人210好了,感謝560」。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李與柯文哲共犯違背職務收賄罪。

此外,李文宗配合柯文哲在總統選舉期間成立「木可公關」公司,藉取得柯肖像權販售競選小物方式,將支持者捐款匯往木可後,予以挪用,李、柯另犯《刑法》公益侵佔、背信等罪。

北檢9月27日指揮廉政署約談朱、李,訊後以2人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收賄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朱、李2人羈押期限在下週期滿,昨爲聲請延押最後一天,檢方趕在昨天分別向北院聲請延押、交保。

檢方指出,李文宗在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與柯文哲供述歧異,且因政治獻金案共犯許芷瑜滯留境外,故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難以有效追訴。朱亞虎於羈押期間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加上行賄罪屬輕罪,無羈押必要,可以具保替代羈押,故比照同案被告吳順民前例,聲請具保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