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適用都更容積獎勵?威京集團指「從未取得」:容積申請是照都市計畫法

針對檢廉28日調查京華城容積率一案,威京集團29日發表聲明強調,京華城容積獎勵申請是按照都市計劃法,而非外界質疑的都更容積獎勵50%。圖爲京華城都更案工地場景。記者葉信菉/攝影

針對檢廉28日調查京華城容積率一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更被檢方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嫌,列爲被告聲請羈押禁見;威京集團29日發表聲明強調,京華城容積獎勵申請是按照都市計劃法,而非外界質疑的都更容積獎勵50%。

針對媒體報導、名嘴質疑京華城適用都更容積獎勵一事,威京集團強調,京華城20%容積獎勵,非外界誤傳、按照一般都更案申請的容積獎勵上限可達50%辦理;如果京華城是都更案,就可享有50%容積獎勵,而非今日都市計劃案的容積獎勵上限僅20%。

威京集團指出,不少人將京華城容積獎勵的來源搞混,京華城案是以「都市計劃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申請是依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取得20%容積獎勵,再加上30%容積移轉,讓京華城享有50%容積獎勵。

威京集團表示,關於都市計劃案的容積率獎勵,監察院早在2010年前就糾正內政部,要求對容積進行總量管制,之後內政部於2014年增訂「都市計劃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爲限」,並飭令全國比照辦理。

威京集團指出,迄今,臺北市政府對中央規定的「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爲限」,沒有完備法令可用,而是採用「容積獎勵通案原則」辦理,業者只能依此原則的法定程序申請,除了京華城外,士紙(1903)、士電(1503)、南港輪胎(2101)等案皆依此原則辦理。

「京華城」依據都市計劃法第24條取得20%容積獎勵中,第一來自韌性城市貢獻獎勵4%,包括綠建築鑽石級標章、認養復盛公園。第二智慧城市貢獻獎勵8%,包括智慧建築鑽石級、設置法定停車位數6%以上充電車位以及電池交換設備供公衆使用。第三宜居城市貢獻獎勵8%,包括頂級商辦的耐震標章,以及整修道路鋪面以吉祥路、東寧路街廓及路寬1,000平方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