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思維-再論臺灣石化產業的GDP貢獻

近年來面臨中東國家低價原料競爭以及中國大陸擴大產能威脅,再加上全球氣候變遷受到高度關注,使得我國石化產業的發展不可避免遭遇到瓶頸。尤其是自高雄2014年嚴重氣爆事件後,石化業投資及是否該外移到他國生產等議題,也愈來愈受到國人關注,並引發爭議。例如國內學界曾採用狹義的石化產業定義,計算出石化業的經濟貢獻在2012年僅佔GDP約1.6%,不到兩個百分點,但卻耗掉臺灣總能源達26%,故認爲過去以石化產業爲發展重點的產業政策造成經濟不正義以及環境不正義,必須揚棄。

清華大學李家同榮譽教授曾提醒大家,臺灣的「護國神山」半導體產業不只是電子業,也是化工及材料產業。製造半導體的原材料中,電子特用氣體、光掩膜、光刻膠、配套試劑、拋光液、光阻材料、溼化學品等石化相關製品佔材料比重達6成以上,可見半導體實則與石化產業密不可分。也因此,吾人在覈算石化產業鏈對總體經濟貢獻時,不宜忽視其對高附加價值且相互依存產業之影響,直接與間接的GDP貢獻都要一起算,纔不失公允客觀,也纔有助於未來產業結構調整部署與優先次序規劃。

要計算一個產業對於本國GDP之貢獻,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利用1973年諾貝爾獎得主李昂提夫的投入產出模型與主計總處編制的產業關聯表,因爲在高度分工整合的供應鏈體系下,任一產業對其他產業會同時產生兩股作用:向前關聯與向後關聯效果。「向前關聯」是一個產業向「下游」出售中間財所帶動之增產效果,而「向後關聯」則是一個產業向「上游」購買原材料所帶動之增產效果。政府在擬定產業發展政策時,自應優先扶植向前與向後關聯效果較大之產業,方能將有限預算髮揮出最大效益。

臺灣的石化產業是否真的對我國總體GDP之貢獻不到2%?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釐清此一產業的範疇界定。石化業產品應用廣泛,製程更是複雜多變,常出現不同的認定。經濟部工業局曾參考國際石化產業年鑑通用之方式,於2017年啓動「石化產業高值化」專案時,定義石化產業僅包括上游(如烯烴類、芳香烴等基本原料等)以及中游(例如合成樹脂及塑膠、合成橡膠、肥料及氮化物、含人造纖維之石化產品等)。

但臺灣石化業亦擔任發展重點產業(如半導體、5G基板、綠能風機、電動車等)及新興產業(如生技、醫療、國防)之支援角色,故也有學者建議應參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之定義,將下游的加工產業(如塑膠橡膠製品、紡織、製鞋、運輸工具、醫藥製品等),以及新興產業與重點產業均納入「廣義」的石化產業鏈。

中研院曾根據主計總處所編制的2011年產業關聯表以及歷的國內生產毛額、出口、固定資本形成等資料,計算出「狹義」石化產業之直接貢獻以及「廣義」透過關聯效果所帶來之間接貢獻。結果發現,在2011~2018年間,石化產業鏈透過直接、間接效果對臺灣每年GDP的貢獻介於15%至18%之間,遠高於石化業本身約2%GDP貢獻的直接效果。

此結果不僅凸顯石化產業鏈對臺灣總體經濟的重要性外,亦顯現石化業與各個產業部門間存在緊密的產業關聯特性。臺灣不宜放棄石化業,建議朝野重視石化產業,積極推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促成石化業高值化轉型,讓石化產業根留臺灣,以達產業永續發展及環境永續之雙贏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