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結怨練歌場槍殺模範警察 目擊者:他開槍後還嗆死者「不要逼我」

臺南市柳營區一處練歌場發生刑大劉姓偵查佐遭槍擊致死案檢方殺人及違反槍砲罪嫌起訴兇嫌梅姓男子。(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柳營區一處練歌場,2019年6月14日凌晨發生臺南市刑警大隊劉姓偵查佐遭槍擊致死案,檢方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罪嫌起訴,臺南地院10月31日開庭,傳喚目擊證人作證,其中郭姓男子改口證述,梅嫌開完槍後,還走到已中彈劉員身旁嗆「不要再逼他」,爲釐清案情檢方聲請傳另一證人。

臺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劉姓偵查佐,是曾獲2016年「警英獎模範警察」,在臺南柳營區一處練歌,遭嫌犯文魁開槍擊中右肩1槍,送醫院急救不治身亡,警方在高市內門緝獲梅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檢方偵訊後依殺人及違反槍砲等罪嫌起訴,臺南地院10月31日上午開庭,傳喚目證證人作證。

合議庭傳喚練歌場沈姓女會計及梅嫌的郭姓友人2名證人,針對案發經過及劉、梅等人在現場相對位置等作釐清。沈女說,她知道梅嫌在卡拉OK打傷劉員眼睛糾紛,案發當時,她坐在隔壁桌和友人聊天,突然聽到「碰」一聲槍響,她嚇到馬上跑到安全門,梅嫌開完槍就走了,她們馬上報警,並叫救護車將劉員送醫。

當天與梅嫌一同到練歌場的郭姓男子表示,劉員打電話找梅嫌,要談上次的發生的糾紛,梅嫌到場後,雙方談的很不愉快,隨後梅嫌起身離席,站在他的後方附近位置,突然他聽到「碰」一聲,他發現劉員雙手環抱胸前坐在沙發上,手臂有在流血,他才轉身看到梅嫌站着,他目測雙方距離約有4米8。

郭男說他起身往外走,有看到梅嫌上前近距離對受傷的劉員:「你不要再逼我,我快跑路了」。隨後,他與梅嫌及梅嫌的女友等人,即開車離開現場。

但郭男證詞引起審判長檢察官反問,在檢警偵訊時,郭男在筆錄中表示,梅嫌的女友上前攔阻,且他不清楚梅嫌有無對劉員講話,爲何事隔數月,卻能清楚指出梅嫌對劉員講了些什麼話?郭男則表示,警方沒問他梅嫌有沒有講什麼?檢察官認爲,爲釐清梅嫌所涉是殺人或傷害罪,向合議庭聲請傳喚另名證人到庭作證。

偵查佐劉員的父母親人31日也到庭,家屬表示會以書狀陳述意見。劉的胞弟則說,希望法官能從重量刑

臺南市警局刑警大隊45歲劉姓偵查佐,2019年6月14日凌晨1時多,在柳營區一處練歌場被梅嫌槍擊,經送柳營奇美醫院搶救,在凌晨2時30許仍宣告傷重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