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漂”申辦居住證有新政策

本報訊 (劉靜 全媒體記者成錦霖)“你們承諾制度辦理居住證真的太方便了,還減免了許多材料,真的太感謝了!”1月2日,“景漂”徐女士拿到景德鎮市首張通過“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居住證後高興地說。

徐女士告訴記者,她來景德鎮工作已經一年了,但由於此前無法提供穩定的居住、生活憑證,導致未能成功辦理居住證業務。2023年12月28日,她向民警諮詢得知,可在2024年1月1日後通過簽署承諾書的方式申辦居住證。於是,她趕在2024年的第一個工作日,來到景德鎮市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專廳辦理了此項業務。

由於居住證與落戶、就醫、就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駕駛證申領等多方面息息相關,爲迴應羣衆呼聲,全力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景德鎮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廳工作試點安排,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外來務工人員按照新修訂的《景德鎮市公安機關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規範(試行)》,採取“告知承諾制”申辦居住證,解決企業員工生活、出行、就業保障等困難,緩解企業用工壓力,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歸屬感和認同感,直接釋放改革紅利。

據瞭解,以往靠靈活就業方式在景德鎮務工的外地人員,通常無法提供穩定居住或就業達半年的證明材料,導致居住證申領困難。此次新的政策出臺後,“景漂”可通過簽署承諾書的方式,自證在景德鎮生活半年,從而減免相應證明材料。此外,針對近期來景德鎮務工的人員,如果已經與本地企業簽訂半年期以上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也可通過簽署承諾書的方式申辦居住證,實現“即來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