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爲查案上美容坊 記過!
高市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林姓副所長,6月下班時間到轄區鳳頂路1家美容坊消費,被民衆投訴,他辯稱是爲了績效,自費到美容坊查探,但鳳山分局長汪忠榮認爲他未向上級報備涉足不當場所,立即處記小過1支、申誡1支,並拔除副所長職務改任內勤。
汪忠榮表示,上週五23日接獲民衆檢舉,內容包括林姓副所長接受小吃部業者不當招待,但內部調查並無此事,然而林姓副所長承認今年6月曾二度到鳳頂路越南籍女子服務的美容坊消費,均是自費,不過他強調是爲了查緝色情績效,先自費前往查探情資,之後第3次要前往消費時,被業者識破身份,就拒絕讓他入內。
鳳山分局認爲林姓副所長事先未向上級報備,涉足不當場所,已違反相關規定,24日裁處1支小過及1支申誡,並解除副所長職務、轉調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