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強制抽血」違憲!警政署:即日起向檢方申請鑑定許可書

警政署25日已緊急通令各警察機關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自即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發生無人傷亡,或僅駕駛人本人受傷外無他人傷亡案件,將向地檢署申請核發鑑定許可書。(資料照片)

針對憲法法庭25日認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不能或拒絕吹氣酒測,警察可強制抽血酒測的規定,牴觸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身體權和資訊隱私權,宣告違憲。警政署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將配合交通部修法作業,研修相關採證程序,以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人民權益。

警政署表示,爲兼顧人權及防制酒駕行爲,今日已緊急通令各警察機關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並自即日起,汽機車駕駛人發生無人傷亡,或僅駕駛人本人受傷外無他人傷亡案件,依判決所附「汽(機)車駕駛人肇事(交通事故)酒測處理作業程序」,向地檢署申請核發鑑定許可書,以符合刑事訴訟法強制取證程序。其他事故,包括一般臨檢、肇事致人死傷,仍依既有相關規定及作業程序辦理。

警政署強調,修法完成前,強制取證程序的實施,將依憲法法庭判決之意旨,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再行採檢,並重申酒駕零容忍,各警察機關仍將持續嚴正執法,嚴防酒駕違規及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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