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不再“強制刷臉”應成行業統一動作
據報道,一位旅客近日所入住的上海市一家外籍人士入住較多的酒店,4月17日在客人辦理入住時,已經不再要求強制人臉識別。《中國經營報》記者4月18日向上海市多個區的十幾家酒店前臺致電確認,受訪的酒店表示目前均已不再要求“強制刷臉”才能入住。
澎湃新聞的報道,進一步證實了這一變化。報道稱,近期在上海市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中相繼有通知和提示發佈,嚴禁對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旅客進行“強制刷臉”覈驗,嚴禁發生不“刷臉”不能入住問題。
這意味着,此舉在上海旅館業是一種統一部署、規定動作,以後旅客在上海入住酒店可以告別“強制刷臉”了。對這樣的鬆動,公衆期待已久,樂見其成。
人臉識別技術最初的應用場景是機場、銀行等重點場所的安防監控以及金融風險控制等領域,但隨着各種社會機構、商業場所意識到人臉識別的便利性,大量的酒店、景區、賓館、小區甚至學校等,也都紛紛啓用了人臉識別。凡是辦理酒店入住或者進出一些公共場所都要“強制刷臉”,逐漸成爲一種被默認的通用規則。
實名登記是酒店業的標準操作程序,旨在保障酒店、客人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安全和秩序。這在《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都被落實爲剛性的制度要求。
然而,迄今爲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要求旅客入住酒店需要人臉識別。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爲”的行政原則,酒店要求旅客“強制刷臉”沒有依據,甚至涉嫌侵害公民個人隱私權利。
對於酒店來說,身份證登記或指紋錄入已經足夠識別旅客身份,根據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必要原則”和“最小夠用”標準,人臉識別完全沒有必要上場。人臉作爲公衆的敏感生物信息,本身也是人格權的一部分,這種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不該被酒店濫用。
關於在公共場所“強制刷臉”的是與非,這幾年輿論場已多有討論。2021年“3·15晚會”集中曝光了多家知名企業在營業場所採用人臉識別技術收集顧客信息;2021年4月法院也就郭兵訴杭州野生動物園強制要求收集人臉信息進行宣判,這便是轟動一時的“人臉識別第一案”。
無論是通過個案式普法,還是藉助學界與媒體界討論,社會對公共場所“強制刷臉”已經形成基本共識,那就是:我的臉我做主,公衆沒有配合這些場所“強制刷臉”的義務。酒店,當然不例外。
儘管我國目前沒有對公共場所人臉識別進行明確立法,但早在2021年,最高法就明確,賓館等經營場所濫用人臉識別屬侵權;2023年8月國家網信辦發佈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也申明:賓館、銀行等經營場所不得以辦業務爲由強制個人接受人臉識別驗證身份。這實際上已經對酒店等公共場所的“強制刷臉”行爲投出了否決票。
不再“強制刷臉”,上海酒店業做出了積極示範。事實上,取消“強制刷臉”不僅精簡了旅客的入住程序,免除了其對人臉信息泄露與濫用的擔憂,酒店因無需再投入大量資金購買和維護人臉識別設備,也可以降低經營成本,對商家來說未必是一件壞事。
尤其對一些國際商旅往來頻繁的大城市而言,取消酒店入住“強制刷臉”等便利措施,也有利於改善營商環境,促進開放交流,提升來華遊客好感度,加速經濟復甦發展。
因此,對於上海酒店業的這一動作,其他地方也不妨儘快跟進,及時取消“強制刷臉”。這對商場、景區、小區等公共場所同樣適用。
撰稿 /王言虎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