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強制刷臉,取消!

爲了提高安全性和便利性,許多酒店登記入住時會要求“強制刷臉”,引發了諸多爭議。 IC供圖

入住上海的酒店,可以不用先刷臉了?4月18日,有報道稱有旅客反饋,17日入住上海一家酒店,被告知已不再強制要求“刷臉”。

針對此事,南都記者於19日電話詢問了上海8家連鎖酒店,前臺人員都表示已經收到相關通知,僅需身份證登記即可辦理入住,無需強制刷臉覈驗。有酒店工作人員透露,這一新政策將從7月1日起施行,目前不少酒店都已開始推行。據其中兩家連鎖酒店工作人員透露,該通知系當地派出所下達。

南都記者多方覈實,並經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確認,目前上海已在全市嚴禁酒店強制刷臉,且該市局表示這是自去年就已開展的專項工作部署,近期又進行了重申和強調。至於爲何此前沒有大面積的通告和落地效果,該工作人員解釋稱:“部分單位和商家在落實上面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我們這項工作也是一種加強管理,進一步對旅客和商家做出明確告知。”

政協委員呼籲:取消強制刷臉! 公安部曾下發相關指導意見

據南都記者覈實,除上海之外,國內多地此項政策已開始調整。有湖北宜昌的網友反饋稱,目前入住酒店已不需刷臉。

據另一位浙江公安系統人士透露,杭州酒店入住已不用刷臉了。

另據一位中部省份公安人士透露,公安部曾下發一份指導意見,就不再強制刷臉提出要求,但各地執行情況不一。“我們這邊平時出差,目前省內住酒店還是要人臉識別,指導意見具體怎麼規定的、關於是否強制要求酒店不再人臉識別,暫時還沒有看到具體條文。”該知情人表示。

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人員也向南都記者提到了公安部曾下發內部通知、各地正陸續推行的消息。此外,入住酒店不再強制刷臉,不僅是公安部的要求,文旅部門也在推進。該工作人員強調:“所有人持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入住。”

南都記者聯繫了這兩天曾入住西安、三亞酒店的個別遊客,他們表示,所在酒店目前仍均需提供身份證和人臉識別。

當前,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已在身份認證、移動支付、出入門禁等場景“遍地開花”。這項技術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爭議。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曾提交一份《關於限制旅遊場景過度使用“人臉識別”的提案》,直言在酒店加裝人臉識別設備終端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也沒有正式成文的部門規章規定。該舉措不僅降低服務效率,容易引起遊客的不滿和投訴,而且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

戴斌建議,公安部全面摸底排查強制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旅遊住宿機構購買和使用人臉識別終端的情況,摸清要求安裝的法律依據、要求安裝的部門和層級、是否指定廠家品牌、是否與原有的身份證查驗系統並行,是否要求同步上傳信息等情況,及時指導各地取消遊客入住賓館酒店必須“刷臉”的規定,並召回相關軟硬件設備。

南都記者關注到,爲規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國家網信辦嘗試劃出紅線。2023年8月8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了《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九條擬要求,在賓館等經營場所,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的,不得以辦理業務、提升服務質量等爲由強制、誤導、欺詐、脅迫個人接受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

值得一提的是,消保法首部配套行政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23條也指出,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

刷證又刷臉合法嗎? 專家稱:無確切法律依據

“酒店強制刷臉,事實上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違法行爲。”對於施行很久的刷證又刷臉這一不成文的酒店入住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教授、人臉識別全國第一案當事人郭兵指出。正在上海蔘會的他,聽聞當地已全面取消酒店強制刷臉,頗感興奮,“我正納悶怎麼這次來上海酒店沒讓我刷臉了”。

“個保法規定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今年3月頒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也重申了這一規定。現在酒店行業取消刷臉要求,是對這一規定的具體落實,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而言,是重大進步,值得讚賞和鼓勵!”資深數據法律師袁立志聞訊亦感欣然。他對南都記者解讀稱,人臉識別技術雖有識別精準的優點,但是侵入性強,風險高,一旦泄露或被濫用,會對個人隱私權甚至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必須少用慎用,如果不得不用,也要充分保障個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強制使用”。

袁立志表示,此前我國酒店管理方面的法律只是要求查驗證件,如實登記,並沒有要求人臉識別。但在實踐中,出於各種原因,刷臉入住幾乎成了各地酒店入住的標準動作。雖一直有少數住客對此提出異議,正如他本人,但酒店通常會以上級要求、手續便捷等理由堅持刷臉,個人抵制效果有限。

郭兵告訴南都記者,他在參加今年澎湃新聞3·15直播特別節目時,也曾提出過酒店刷臉的法律依據問題。

郭兵稱:“上海開了個很好的頭,這對提升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力度,對優化營商和跨境交流的法治環境都是非常利好的,我對此很欣喜。”

作爲數據隱私法律工作者及消費者,袁立志呼籲:“希望主管部門、行業組織等對其他領域濫用人臉識別的情況進行排查清理,從源頭遏制人臉數據的濫採濫用。”

聚焦

不再刷臉,住酒店安全嗎?

專家:刷臉又刷證是重複收集個人信息

此消息一出,引發諸多討論。有專家告訴南都記者,長遠來看取消“強制刷臉”弊大於利,僅靠肉眼比對,酒店安全管理漏洞太大,比如未成年人非實名登記,身份證丟了被逃犯冒用辦理入住等情況難防。

南都記者留意到,反對取消“強制刷臉”的觀點更多是從公共安全管理的視角出發,邏輯則是要做到“以防萬一”。

對此,更多支持“取消強制刷臉”的網友則認爲,極端的小比例治安事件不能以此成爲讓渡所有人權利的理由,更不足以構成重複過度收集公民隱私信息的理由。“對未成年人、違禁人員覈實不嚴格的酒店,就算人臉識別,酒店想讓住還是能住呀。”針鋒相對的觀點反駁不一而足。

而在郭兵看來,住酒店的安全焦慮,已成爲公安部門、酒店從業人員頭上的“緊箍咒”,急需給他們“解套”。

“這種要求絕對安全的主張,本身是一種安全焦慮的自我綁架。”他認爲,這種對安全的頂格要求與酒店作爲正常經營機構的義務屬性,是完全不匹配的。酒店是滿足臨時居住需求的商業機構,對它施加的安全保障義務應該框定在正常限度之內,而不是無限上綱。在郭兵看來,要求酒店同時進行人工審覈和刷臉比對,是不符合法律上的風險權益比例原則,更不符合個人信息處理必要性原則的。“就查驗來說,提供身份證完全夠了。但現在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刷證+刷臉,這是非常明顯的個人敏感信息重複收集,毫無意義,而且還是不透明收集。”郭兵說。

“本質還是個利益權衡的問題。”袁立志進一步解析稱,反對者的觀點有個隱藏的前提,就是酒店有實質審查人證合一的義務,必須準確,越準確越好,不允許出錯,“但酒店有實質審查、保持精準的義務嗎?住酒店是個高頻常見需求,絕大多數住客都是遵紀守法的。爲了防止少數違法犯罪行爲,對全社會施加一種普遍性的高風險義務,合適嗎?這中間是否要仔細權衡?”袁立志解釋其提到的“高風險義務”,就是指人臉數據被濫採濫用和泄露的風險。

針對有聲音提出的“酒店如果出現人證不合一,甚至發生案件,會被相關機關處罰”的某些地區規定,袁立志表示,即使有規定,也要權衡各種利益,看規定是否合理,是否與風險成比例,不合理的規定就要改。

採寫:南都記者呂虹 李玲 趙唯佳 王子黎 蔣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