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堅持不S! 他竟拿開山刀抵臉嗆「我殺了妳」硬上
酒店妹強調自己不做「S」,但她到一名男子家中後仍被強壓在牀上,對方甚至拿出開山刀在她面前喊「信不信我殺了你」,她遭性侵後趁對方熟睡逃出。(示意圖/shutterstock)
許姓男子9年前將一名酒店女子框出場,對方強調不做「S」(性交易),但許男卻拿出開山刀在她面前喊「信不信我殺了你」,恐嚇後性侵,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考量他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定讞。
許男在2014年3月11日晚間與友人到酒店消費,他點該酒店服務生、被害女子坐檯陪酒,其後並以每小時2000元代價框A女出場,時段從隔天凌晨2時至7時,但費用不包括性交易費用在內。
12日凌晨2點,許男將被害人帶到住處,要求她與其性交,惟遭她拒絕,許男將她強壓在牀上並跨坐在她身上,因她仍不從,許從房間櫥櫃內取出開山刀1把,持之朝向她臉部前方並恫稱:「信不信我殺了你」等語,致她心生畏懼而無法抗拒。
許男隨後將該把開山刀丟置在牀鋪旁地板上,強行脫去她衣物加以性侵,同日凌晨5點多,她趁許男熟睡時逃離現場,旋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臺灣高等法院審酌許男爲滿足一己私慾,未能尊重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惡性重大,應嚴予非難,惟念他坦承部分犯行,且與被害人以70萬元達成調解,並已給付10萬元,犯後態度尚可,判刑7年6月,許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