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持槍鬧事後快閃 警上門還裝蒜...起出土造獵槍
▲員警在證人帶領下找到劉姓男子住處,並在衣櫥內起出一把黑色土造獵槍、喜得釘、鋼珠及彈殼等犯罪工具。(圖/臺東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臺東關山劉姓男子與人飲酒發生爭執,竟持槍再回現場閙事後隨即離去,關山警察分局派員由報案人帶領找到劉姓男子,並在其住處查獲土造獵槍1把、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等犯罪工具,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關山警察分局於日前晚間接獲轄內民衆報稱「有人拿槍到檳榔攤鬧事,請警察趕快派人前來處理」!分局考量現場有槍械,勤務指揮中心除轉報案發地管轄的關山派出所外,也一併請偵查隊及2個警網前往支援,且請處理員警均須穿着防彈背心,以維護執勤安全。
員警抵達現場後,據證人指稱「劉民飲酒後與其發生口角,居然持槍前來鬧事,現在已離開了」,隨後帶同員警前往劉民住所,正巧劉民欲騎車出門遭警攔查,警方詢問槍枝在哪哩?劉姓男子裝傻一概否認,但在證人指證歷歷下,才同意警方進入屋內察看。
▲黑色土造獵槍、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
一進到劉民房間,員警就在衣櫥內看到一把黑色土造獵槍,並陸續起出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等犯罪工具,案經帶同劉姓嫌疑人返隊製作警詢,對於上情均坦誠不諱,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