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持槍鬧事後快閃 警上門還裝蒜...起出土造獵槍

員警證人帶領下找到劉姓男子住處,並在衣櫥內起出一把黑色土造獵槍、喜得釘、鋼珠彈殼犯罪工具。(圖/臺東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關山劉姓男子與人飲酒發生爭執,竟持槍再回現場閙事後隨即離去,關山警察分局派員報案人帶領找到劉姓男子,並在其住處查獲土造獵槍1把、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等犯罪工具,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關山警察分局於日前晚間接獲轄內民衆報稱「有人拿槍到檳榔攤鬧事,請警察趕快派人前來處理」!分局考量現場有槍械勤務指揮中心除轉報案發地管轄的關山派出所外,也一併請偵查隊及2個警網前往支援,且請處理員警均須穿着防彈背心,以維護執勤安全。

員警抵達現場後,據證人指稱「劉民飲酒後與其發生口角,居然持槍前來鬧事,現在已離開了」,隨後帶同員警前往劉民住所,正巧劉民欲騎車出門遭警攔查,警方詢問槍枝在哪哩?劉姓男子裝傻一概否認,但在證人指證歷歷下,才同意警方進入屋內察看。

▲黑色土造獵槍、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

一進到劉民房間,員警就在衣櫥內看到一把黑色土造獵槍,並陸續起出喜得釘59顆、鋼珠71顆及彈殼4個等犯罪工具,案經帶同劉姓嫌疑人返隊製作警詢,對於上情均坦誠不諱,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