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教育局原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樊仁,被“雙開”
九江市教育局原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樊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紀委市監委對九江市教育局原黨委書記、一級調研員樊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樊仁長期擔任教育系統相關單位“一把手”,但喪失教育情懷、背棄育人初心,背離黨中央有關“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要求,將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與下屬形成“貪腐圈”,肆意踐踏教育公平,破壞教育系統政治生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違紀違法所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多次在管理服務對象公司接受“一桌餐”宴請,收受大量茅臺等高檔菸酒;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招生工作規定,違規幫他人擇校擇班;品行不正、道德敗壞,違反生活紀律;戀權貪財,甘於被“圍獵”,表面上愛教育爲教育,背地裡靠教育吃教育,以權謀私,在招生入學、學區劃分、教輔材料推薦、教職工調動等方面爲他人謀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樊仁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九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樊仁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樊仁,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8月參加工作,曾在九江市教育局等單位工作。
來源:廉潔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