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客帶她出場 保證「各睡各的不碰妳」 一進房就硬上2次

男子理容KTV消費買下坐檯女子全鐘點費,帶去汽車旅館前稱各睡各的不碰妳,坐檯女子仍被性侵2次,男子遭判4年,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與友人前年去理容KTV消費慾離去時,買下坐檯女子全鐘點費,男子要求代駕開去汽車旅館,向坐檯女子表示「各睡各的絕對不會碰妳」,坐檯女子仍被性侵2次。男辯稱「買了全鐘點費,去汽車旅館當然要發生關係」,又稱「嘿咻過程只有1分鐘」。法官認爲男子僅因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之權利,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2020年8月1日,男子阿強(化名)與友人前往臺中某理容KTV,由一名陪酒女子阿芳(化名)坐檯,阿強想讓阿芳早點休息,買下她全場鐘點費,並邀一同搭車。回家途中,阿強要求代駕司機改去汽車旅館,並向阿芳表示「各睡各的絕對不會碰妳」,阿芳雖然表示想回家,仍被載到汽車旅館。

兩人到了汽車旅館後,阿強拉着阿芳到二樓,並推倒在牀上,不顧阿芳抗拒,脫去衣物強行性侵得逞。阿芳不斷哭泣拿着內褲、安全褲欲跑到浴室打電話求救,阿強見狀又將她拖回牀上,以強暴方式再次性侵。

被害人阿芳向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報案,員警陪同到醫院驗傷,發現阿芳背部與左臀有抓傷,右臂、左臂、左下肢、右下肢有擦傷及抓傷,外陰部六點鐘方向有撕裂傷等傷害。

阿強辯稱,我有向阿芳說買全場送她回家,後來也說要去汽車旅館,雖然沒講明白,但是去汽車旅館當然是要發生性行爲,一進房裡,我先去洗澡,之後纔跟阿芳發生關係,過程大概才1分鐘而已,阿芳才說不要,我覺得有鬼,就馬上停止。阿芳身上本來就有傷,左右手臂、大、小腿處都有,共有4處瘀青,還有類似結痂的傷,否認強制性交犯行。

法官判決,阿強僅因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之權利,竟對阿芳強制性交行爲,侵害阿芳身體自主權,惡性非輕;且始終否認犯行,執意以已支付阿芳全場鐘點費,2人原有性交合意,阿芳擺明就是要錢,故意陷害他。迄今並未尋求阿芳原諒,顯見被告阿強犯後態度惡劣,缺乏爲自己行爲負責之觀念,判刑4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