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任獎金」發放不公!偏鄉教保員怨被排除在外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建請教育部將偏鄉的契約進用教保員卻未列入「久任獎金」補助對象。(林志成攝)

教育部近期將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首發「久任獎金」,以鼓勵偏鄉地區教師留任。然而,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天表示,同樣在偏鄉投入心力、承擔幼兒教育重任的契約進用教保員卻未列入補助對象,引發教保員的不平。

一名在偏鄉服務多年的契約進用教保員表示:「我們每天與孩子們相處,除了基本教學工作外,還要提供偏鄉家長的教保諮詢需求,和偏鄉資源不足的多重挑戰。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努力在偏鄉服務,真的很希望可以享有久任獎金的鼓勵。」

根據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偏鄉久任教師可享有依服務年資分級累計的獎金,做越久、領越多!然而,契約進用教保員雖依勞基法進用,但也是公立幼兒園正式編制內的教保服務人員。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希望國教署及各縣市政府,別忘了長期以來默默奉獻的教保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說, 在教育現場,教保員也是幼兒教育的重要支柱,特別是在偏鄉地區,也是穩定師資的重要人力,對偏鄉幼兒的教育成長扮演重要的角色。偏鄉久任獎金政策應涵蓋所有投入偏鄉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不應因聘用形式的不同而有所歧視與差別待遇。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呼籲政府重新檢視相關政策,擴大久任獎金適用範圍,將契約進用教保員納入其中,以展現對幼教工作者的重視與支持。不僅能提升教保員的工作士氣,還能穩定偏鄉教育環境,爲幼兒創造更優質的成長條件。

此外,偏鄉地區長期面臨師資不足的問題,無論是正式人力或代理人力都相對缺乏,若有教保員自願投入偏鄉學校服務,理應獲得更多的支持與鼓勵。因此,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也呼籲應將教保員納入《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的適用範圍。

教育部迴應,爲鼓勵偏遠地區公立學校教職員工久任,穩定教學品質,《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規定,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工得支給久任獎金;同條例第22條並規定,偏遠地區學校附設之幼兒園準用久任?金支領之規定, 因此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也爲久任獎金髮給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