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與女鬼共夫 女鋼琴師毀婚判退152萬聘金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女鋼琴老師前年訂婚後,以未婚夫曾經冥婚,害她心生恐懼流產要求解除婚約,也拒絕歸還152萬元聘金聘禮,遭到男方提告,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冥婚不屬於解除婚約的重大理由,判決鋼琴老師必須歸還所有的聘金。

電影裡冥婚的新娘滿臉哀傷,由8人大轎扛着準備出嫁,早期一聽到冥婚都會引發討論,臺中一位蔡姓女鋼琴老師民國100年6月在網路認識一名吳姓男子,兩人交往後,當年10月閃電訂婚,還收下男方聘金、喜餅代金等共152萬元,沒想到才1個月就毀婚,理由是未婚夫10年前曾經冥婚,她不想和女鬼共事一夫

加上蔡姓女鋼琴老師因爲精神受創流產,因此除了要求解除婚約,也拒絕退還聘金,事後女方另嫁他人,吳姓男子不甘憤而提告。蔡姓女子母親說,「隔天我們整個連同金飾都沒打開都退回給他,他們又拿來給我兒子說那些錢不是問題。」

蔡姓女子擔心財產被查扣和弟弟意圖脫產被揭穿,臺中高分院查出,蔡姓女子在訂婚前,早就知道吳姓男子曾經冥婚,這項理由不屬於民法上可以解除婚約的重大理由,因此判決蔡姓女子必須歸還聘金。

蔡女母親表示,「我保護女兒保護到30幾歲,沒讓女兒戀愛過,這樣不對,我開一家鋼琴店那麼大間,沒辦法教課,我們的無奈在哪裡,我們只有交給上天去安排。」

法官也查出蔡姓女子當時是自行墮胎,並非流產,索賠300萬元精神撫慰也判敗訴,蔡女母親替女兒抱屈,但女兒已經找到人生另一半,希望歸還聘金後,事件就此平息。(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