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老公有冥婚 女鋼琴老師悔婚判吐百萬聘金

▲俗稱人鬼通婚爲「冥婚」。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吳姓男子蔡姓女鋼琴老師解除婚約,打官司要求未婚妻歸還百萬元聘金,鋼琴老師反指對方未告知冥婚導致她恐懼流產,索賠撫慰金。二審判蔡女應歸還這筆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指出,吳男與蔡女在民國100年6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交往,進而論及婚嫁。吳男指控,他與媒人到蔡女家中提親下聘金,事前雙方協議,只收小聘22萬元、退回大聘120萬元,豈料女方未依約定,竟收走大聘、僅退小聘。雙方已合意解除婚約,他要求蔡女歸還聘金及喜餅餽贈禮共152萬餘元。

蔡女事後寄出存證信函,指她在訂婚後,才知吳男曾有冥婚,導致她身心受創而流產,身心俱疲而要求解除婚約,雙方已合意解除婚約,並反訴要求吳男賠償精神撫慰金300萬元。

媒人作證,兩人交往期間,吳男就曾告知蔡女,他在10多年前曾有冥婚;吳男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蔡女是接受人工流產,並在流產後決定解除婚約。

一審判處蔡女賠償吳男152萬餘元,蔡女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以蔡女訂婚前就知道吳男曾冥婚,依照臺灣風俗,不屬於解除婚約的重大理由,且雙方解除婚約,不能歸責男方,而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