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唱歌「太難聽」吃4500罰單 妻:是我會罰你9千元
▲無辜男開車唱歌「太難聽」被開罰單。(圖/翻攝自ctv news,下同)
相信很多司機都有一邊開車、一邊哼歌的習慣,加拿大一名男子日前開着車前往商店買水的路上,邊播舞曲邊隨着音樂唱起來,突然被警察攔截下來,開了一張149美元(約臺幣4500元)的罰單給他,開罰理由竟是「公共場合大吼大叫」。
加拿大蒙特婁的陶菲克(Taoufik Moalla)23日剛載完孩子,正要開車前往商店的路上,突然一輛警車在他後面不斷按喇叭。一開始他認爲自己沒有違規所以不以爲意,只是往旁邊開打算讓路給警車,可是警察又用擴音器要自己到路邊停下來。
陶菲克說,「停下來後,4名警察過來,一臉嚴肅,先是看了我的駕照和汽車登記證,然後又將汽車裡外都檢查了一下,也沒查出有甚麼問題。」這時警察才問,「你剛纔在大叫甚麼?」陶菲克一臉委屈表示「沒有啊,我只是在唱歌而已,Everybody dance now,那是歌詞,歌裡就是用喊的......」
但警察並沒有聽他解釋,直接開出一張美149美元(約臺幣4500元)的罰單給他,理由是「在公共場合尖叫」。原來陶菲克是邊開車邊唱C+C Music Factory的Gonna Make You Sweat,卻不幸地被警察當爲「尖叫」。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爲我的歌聲太難聽了才被開罰單,但是我很震驚」,他進一步表示,如果警察是在執行工作,自己是能夠理解的。他們可能要檢查一下是否一切正常,車內會不會有危險物品之類的,「但是我真的萬萬沒想到,他們會給我開罰單。」
而且他說,他唱歌的時候車門、車窗都是緊閉的,並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影響,因此他向法院上訴,希望能撤銷這張罰單。陶菲克的妻子聽這個消息後卻表示,自己丈夫「贏得」了一張罰單,完全「不意外」。她還說,「如果是因爲唱歌,我會罰你300美金(約臺幣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