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間堅稱沒「嘿咻」 董座尪偷腥女老闆!人妻氣炸討百萬

張女發現丈夫與蔡女發展婚外情,憤而提告連帶賠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張女與王男是夫妻, 婚後育有4名子女,張女原在丈夫公司工作,負責與蔡女公司的相關業務,後來張女離職時,介紹2人認識,不料,丈夫常以與蔡女討論公事爲由,常到深夜或清晨才返家,後來還多次傳解除婚姻的訊息,甚至寄離婚協議書的電子郵件,張女調查後,發現2人發展婚外情,憤而提告蔡女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張女指控,自2022年10月起,王男就經常說要與蔡女討論公事,每每直到深夜或是隔天清晨纔會回家。2023年4月30日,王男竟還突然不斷傳送「解除夫妻關係」的訊息給她,甚至在同年5月3日又寄送「離婚協議書」之的電子郵件。

張女表示,經過她的調查才發現,王男與蔡女有發展男女朋友之交往,2人在外屢有並肩、摟腰、牽手等親密東行爲,還一同到外縣巿遊玩,投宿旅館時入住同一個房間過夜。因爲蔡女的介入,她與王男的婚姻走不下去下去,於2023年8月28日調解離婚。

蔡女則辯稱,王男與張女離婚前,她與王男僅是工作夥伴及摯友,並沒有親吻或發生性關係,未逾越社交上合理分際,後來王男告知已與張女離婚後,他們纔有一同外出、外宿,並不知道王男尚未與張女離婚。

蔡女表示,2023年4月30日,王男已向張女表達離婚之意,2人的婚姻已名存實亡,縱然他們有張女指控的行爲,也並未破壞其婚姻,更未侵害張女的配偶權;若認定要賠償張女的損害,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也過高。

法官檢視張女提供的證據,蔡女與王男有挽手、牽手、摟腰、撫臀等照片,另外,2人投宿旅館住同一房間的影像及照片。蔡女也不否認這些照片是她與王男,僅辯稱是一般社交之行爲,且張女並未舉證2人有發生性行爲。

法官認,2人共同出入公衆場所,已屬甚爲親密的身體接觸,如熱戀情侶般,顯示關係匪淺,另外,2人確有至外縣巿住旅館同一房間,足認已跨越一般男女,基於友誼的社交距離界線,雖無事證可證有性交行爲,但仍達破壞張女在婚姻制度下,與王男之間信賴基礎,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張女所受的精神痛苦,是2人合力爲之,所生之結果,本應負連帶賠償之任。日前依法宣判,張女得請求連帶賠償60萬元,即蔡女與王男各分擔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