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離家竟是偷腥老闆 如夫妻般同進出!綠帽男討百萬求撫慰

妻離家竟然是偷腥老闆,還如夫妻般同進出,綠帽男怒告2人求償10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是夫妻,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2022年12月小萱突然離家,隔年1月男子阿華(化名)的配偶告知阿國,小萱與阿華同居,阿國的姊姊前往查看,發現屋內留有2人衣物、生活器具及證件等,阿國憤而提告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主張,阿華與小萱在同一個夜市擺攤多年,2人在屋內的物品,足以證明2人同居已久,儼然是一對夫妻且出雙入對,恐已發生過多次性行爲。

阿華與小萱辯稱,雙方僅是老闆與員工的關係。阿華表示,他沒有去了解小萱有沒有配偶這件事,他與前妻在2023年2月離婚前,2023年1月31日下午,前妻未經他的同意,就找鎖匠開門進入家中,他和前妻並沒有住過這棟房子,已對前妻提出侵入住居罪告訴,因此阿國所提出的影片不能做爲證據。

而且,該影片是前妻及其友人,將他與小萱的衣服放在一起拍,他與小萱只是僱主與員工,房東與房客的關係。阿國指控他有抱小萱下車,與小萱一同在攤位出現,就認定他們對外以夫妻相稱,甚至發生多次性行爲,對這些指控,他均予以否認。

小萱則是表示,她是從事夜市工作,有時候工作晚了,會告知阿國她在車上睡覺,並非刻意不回家;後來她離開家之後,因爲有貸款壓力,就請阿華幫忙將攤位頂下來,所以阿國是她的老闆,剛好阿國也離婚,需要有人幫忙顧小孩,也有支付她薪水。

法官認,小萱的私人物品放置在一樓廁所、一樓後陽臺及二樓房間,顯見小萱並非僅分租房間,且2人的衣物(包含內褲)均一起晾曬一樓後陽臺,混合放置二樓主臥室浴室地面,小萱的皮夾、證件照等重要物品,也大量放置二樓房間,可認2人並非房東與房客關係,而是如家人一般生活。

法官審酌,阿國配偶權遭侵害的情節,阿華與小萱迄今仍狡辯否認有故意不法之侵害行爲,導致加劇阿國精神上所受之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認2人應賠償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